二、泛科学论证的反思
与上节所述研究理路上的偏颇相联系,工程所提倡的多学科方法也带有泛科学化的倾向。工程年代学研究有一条基本的原则,是在文献记载与考古成果、科技测年、金文材料相矛盾时,宁可相信后者而弃用前者。这一原则在学理上是不周延的,尤其是相对于具体历史年代的确定而言,非文字史料与文献记载相比并无优势。工程对多学科方法的运用应该说有得有失,但诸多失误和教训更值得反思和总结。
1.考古验证
以考古验证古史年代,首先就有个适用范围问题。假如考察对象是几万年乃至几十万年前的遗物,那么样品测试可以提供相对适用的年代数据,并且误差放大到几百年乃至上千年也还算准确;但若仅限于文献史学的年代,并且要弄清年代细节,那么测试手段便会显示出它所固有的局限性。蒋祖棣先生撰文批评断代工程的方法论,曾特别提到这样两项不合理的要求:一是工程要求“C年代数据,要达到±20年左右”;二是工程C专家又要求考古专家“建立样品与王世的可靠关系,……如果无法建立这样的关系,样品对于年代学就没有意义”。这两项要求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,有时出乎局外人的想象。例如沣西遗址的发掘是工程建立商-周考古界标的基础,发掘报告便将遗址分期与王世对号,分为“文王迁丰至武王伐纣”(第一期)、“西周初年武王至成王前期”(第二期)等各期。这样的分期为迁就C测年而采取,最短的期段竟只有十几年的时间,绝难令人相信。且不说工程极有限的“抽样”调查未必会有什么新发现,即使仅就这种与王世对号的分期方法而言,也为严格的考古工作所不允许。C测年数据要求精确到±20年左右。甚至比文献学与历史学的误差还要小,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也同样令人难以置信,况且C测年本来也只有68%的置信区间。其实谁都清楚,考古的地层划分和出土器物并不能成为确定实际年代的直接依据,即使测试得再精确也不行。工程之所以提出此类有违于科学常规的要求,目的仅在牵合硬性缩小武王克商年选择范围的做法。实则这一范围未尝不可通过文献记载推定,原不必费许多周折。例如由鲁国纪年可以推知伯禽卒于公元前999年,假定他受封于成王元年,在位20-50年,那么即可约略确定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050-前1020年之间(此即工程所主张的范围)。不过伯禽在位50年的假设显然估计过高,更可信的记录还是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027年。工程最终选定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046年,已接近所定武王克商年的上限,牵合之迹显然。
工程以偃师二里头遗址与偃师商城作为夏-商考古界标,以“新砦期二里头文化”作为探讨早期夏文化与夏王朝起始年代的考古学基础,在考古学者中间也存在很大争议。二里头文化内涵复杂,既往的认识多以其早、晚期段分属夏、商,这在理论上不一定合理;即使权从此种分法,其早期部分的考古测年也不够文献所见的夏代年数。工程采取拼合的办法,以新砦二期上接河南龙山文化晚期(新砦一期),下连二里头一期,以填补其间的空白。实际上,如果从古本《纪年》所记,认定夏王朝始建于公元前20世纪初年,那么此种拼合即可消除。不过说到底,仅用“支离破碎”的考古材料而欲拼凑出一个“王朝”,并不是根本的办法,而且各地龙山文化晚期大都延入传说的夏代范围之内,考古分期的绝对年代不一定可以移作划分历史年代的标准。
2.天文推算
在年代学上,天文推算的有效性已得到不少国际性的实证。工程的运用有两项值得肯认的成果:一项是周懿王元年的验证和确认,这在本文上节已提到;另一项是对五次甲骨月食的年代推算。学者对后一项成果还有疑议,如日本学者成家彻郎先生就批评工程的《报告》只记推算所得的西历年而省略了月、日,因为这些西历年的月份有的与甲骨文原有的月份不相应,日干支也有的不合历谱。不过工程的推算毕竟以甲骨文的可靠记录为基础,由此大致确定商后期盘庚迁殷在公元前1300年左右,尚略与传统的认识相合。但对商后期纪年,工程在各种矛盾的记录中选取最晚出的253年最低数,以与所定武王克商年相契合,也不可据。按现时大多数学者的一般意见,古籍所引古本《纪年》的773年之数当是273年之误,由公元前1300年减去273年,则商亡正在公元前1027年。773年之数当由宋代《史记》版本注文的误刻造成,见于现存的南宋黄善夫刊本(即百衲本),而这一误刻很可能出自南宋时尚存于馆阁的今本《纪年》的抄误。
工程的天文推算另有两项成果,一涉武王克商年,一涉夏代始年,因所据文献资料有问题,则皆难获得认同。武王克商前后的天象传说,主要见于《国语·周语下》所记伶州鸠语,其中最紧要的是“岁在鹑火”一语。据我们所考察,伶州鸠语中的天象内容绝非周初实录。第一,伶州鸠语原文实分前后两事。前者记伶州鸠谏止周景王铸大钟,为典型的儒家言;后者专讲“七律”出于自然及武王“吹律定声”的故事,实出于兵家言。二者来源不同,思想并不一致。第二,二十八宿及十二次知识不大可能形成于春秋以前,这点学者已多有论说。伶州鸠语中的“岁在鹑火”当是战国时人用不超辰的岁星纪年法推导出来的,与所推年代的实际天象并不相符。第三,《荀子·儒效》篇所说的武王伐纣“东面而迎太岁”,用的是极晚出的太岁纪年法(与岁星纪年法次序相反的虚构形式),大抵谓“不能在太岁头上动土”,与伶州鸠语所说不属于同一系统。依《周语》韦昭注,鹑火之次指张、翼、轸三宿,三宿在二十八宿系统上皆属南方,与“东面”之说并不相合。《尸子》记武王伐纣,鱼辛谏“岁在北方,不北征”,又恰与岁星正当其位之说相违。此皆出于战国秦汉间的兵忌之说,“迎岁”乃指“逆岁”、“背岁”而言,绝非是指顺迎岁星的位置。第四,《世经》对伶州鸠语的逐句解说,是依据《三统历》谱,用岁星超辰法推演的,不能用以与伶州鸠语互证。第五,伶州鸠语中包含“五德终始”说的内容,其中讲“数”而专注于“七”,音尚大林(林钟),与西汉末刘向、刘歆父子的“汉为火德”说相应。第六,伶州鸠语中的武王“吹律定声”故事,实出于汉代流行的“旋宫法”,亦即以十二律轮流作为宫音(主音)以定不同音高的五声音阶及其他音阶的一种方法(其法略见于《礼记·礼运》郑注及孔疏),而古时兵家常用以论兵。根据以上几点,可以判定伶州鸠语中的天象内容为晚出的伪史料,并非乐官世家所传的真材料,故不能用以推求武王克商年。
此外,又有关于利簋铭文的一种解释,也被工程用作武王克商时岁星正当其位或岁星上中天的认识依据。据我们理解,铭文中的“武王征商,甲子朝岁鼎,克闻夙有商”,“朝”字当讲为“初”;“岁鼎”通“岁正”,指正月初一;“闻”通“殷”(衣、夷),指殷人的夷人身份。如是则全句可译为:武王征伐商国,在甲子岁旦这天打败殷人,一大早就占领了商城。铭文原很直白,与岁星并无关系,故亦不可作为天象资料使用。依此而论,周人灭商是乘商人过大年之机偷袭成功的,而商周之际尚行用传统的夏历(历日记录可能采取商末通行的“一甲十癸”之制),未必有后人所称的建子、建丑之别。后人用周正推导,故致武王克商的甲子日被推迟到二月末或三月初,此又为研究古历照搬后世历法之弊。对工程构筑西周始年的工作,不论从文献记载、历日推排、考古验证或天文推算上看,只要否定了其中的一条,其整个基础都将根本动摇。
工程对夏代天象的考察,有禹时“五星聚”及仲康日食两事。所用“五星聚”材料采自纬书《孝经钩命诀》,是最难依据的。查现有资料,有关“五星聚”的明确记录,最早的是见于《史记》之《天官书》及《张耳陈余列传》的汉高祖元年十月“五星聚于东井”,《汉书》则有5个篇章言及其事。然而《魏书·高允传》早已对此提出质疑,认为所记不过是“史官欲神其事”,与实际天象并不相符。至于周文王时“五星聚房”及齐桓公时“五星聚箕”之说(见《宋书》之《天文志》及《符瑞志》等),则尤为晚出的无根之言,故断代工程亦不以前者用于推求西周王年。比较具体的“五星聚”记载见于《汉书·律历志》:“前历(《颛顼历》)上元泰初四千六百一十七岁,至于元封七年(即太初元年),复得阏逢摄提格之岁,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,日月在建星(即斗、牛间)。……宦者淳于陵渠复覆《太初历》,晦朔弦望皆最密,日月如合璧,五星如连珠。”大抵“五星聚”的话头到《太初历》颁行以后始渐为历算家所重,其广传可能更在刘歆改造《太初历》为《三统历》之后。故桓谭《新论》云:“从天元以来,讫十一月甲子朔朝冬至,日月若连璧。”(《初学记》卷4引)虞喜亦云:“天元之始,于十一月甲子夜半朔旦冬至,日月若连珠,俱起牵牛之初。”(《史记·历书》索隐引)这些话显然都是附和《太初历》、《三统历》而来的。司马迁的《史记》成书于太初年间以后,所记高祖元年之“五星聚”很可能也出于《太初历》编制前后的造说。纬书起于东汉初以后,故附会“五星聚”亦不遗余力。如《古微书》卷2引《尚书考灵曜》:“天地开辟,元历纪名,月首甲子冬至,日月五纬俱起牵牛,⋯⋯ 日月若悬璧,五星若编珠。”同书卷4又引《尚书中候》云:“天地开辟,甲子冬至,日月若悬璧,五星若编珠。”同类材料在纬书中不知凡几,现存《开元占经》卷l9《五星占》部分的引录仍然连篇累牍,可以参看,周文王时“五星聚房”之说即出于《春秋元命苞》。工程《报告》所引《孝经钩命诀》之文,性质并无两样,且原文“炳炳”二字上当有“日月”二字。如果相信所记是“在古人记忆中流传下来”的夏代天象,那么纬书多将“五星聚”推溯到“天地开辟”的时代,现代天文学又如何测度?工程天文专家推算公元前1953年2月26日曾有一次很好的五星聚会(《报告》又称“最难得的一次”),这对推求夏代始年其实也没有什么帮助,因为古人虚拟的“五星聚”与现代天文科学的推算原不相关。古代天文观念与现代不同,说古人不能逆推真实的“五星聚”则可,说古人不能有虚拟的“五星聚”观念则不可。必以为这种奇异壮观的天象只“可能在古人记忆中流传下来”,而不可能出于虚拟,无乃是典型的形而上学观点。至于所谓仲康日食,反映的是季秋房宿日食的晚起知识(一般认为不会早于公元前6世纪),工程既已核实以往的13种说法都有问题,则更不必测算。美国学者或据《左传》所引《夏书》的月份及经过校改的今本《纪年》的干支以事推算,而推算结果的年、月、日又无一与工程的推算相合,可见对古人的这类假想性的记录无法较真。
3.金文历谱
金文历谱的制定和应用,在工程的研究工作中具有其他手段无法相比的作用,而问题也最多。学者或说年代学研究的基础在于历法,这在理论上是成立的,所以由试谱的某种年历推求古代王年也并非不可能。但是质诸现实的情况,在古代历法真正得以考明之前,所有重新安排的历谱都是有问题的,用以套合古代王年徒劳无益,前辈大家如郭沫若、陈梦家、岑仲勉等先生对此都早已有中肯的论说。近年也有全程参加工程金文历法小组工作的专家,对工程的历谱提出了尖锐的批评,更可见这项工作在目前还靠不住。
工程金文历谱的构建以预设的西周历法要点为基础。《报告》第19页载这类要点有四:(1)西周历法采用“朔”或“朏”为月首;(2)西周历法的岁首多为建子、建丑;(3)西周历法一般采用年终置闰;(4)西周改元有逾年改元和当年改元两种。这几项预设没有一项是单一的肯定性的,因而都是需要特别加以证明的,然而工程并没有进行讨论和举证,便径直用作了研究工作的前提。想来工程专家对这几个要点亦未必完全自信,因为据现有的商、周历法知识都不难举出反证。如月首问题,首先是西周时是否已有“朔”的概念尚存疑问;而即使已有“朔”的概念,那么“朏”和“朔”的转换在何时,当时人是否已认识到“平朔”与“实朔”的区别,也都需要有确实的考求和说明。岁首问题,争议亦多,清人已以为周正建子始于东迁以后(见陈厚耀《春秋长历》卷七);近20年间,学者对殷正建丑更提出了种种质疑,因有殷正建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诸说。闰月问题,工程忽视甲骨文、金文中并非仅见的“十四月”(已知者约有6例)显属失当;而商代及西周是否曾于年中置闰,各家意见也不一致。改元问题,工程特设共王、共和当年改元,实为迁就历谱而并无根据,且如本文前述,共和原不单独纪年。
由于整个历谱不可靠,工程所设置的推求西周王年的七个支点,除“天再旦”与懿王元年当作别论外,其余也就都不能令人放心。问题最严重的是西周后期诸器。吴虎鼎明明有“王在周康宫夷宫”、“申剌(厉)王命”之语,完全可以定为厉王时器,而工程偏偏将就历谱定为宣王时器。晋侯苏钟很可能是宣王时器,其铭文所记史实大合于载籍所见宣王六年(前822)伐徐戎、淮夷事(可参今本《纪年》及《诗·大雅·常武》),而工程又定为厉王时器。按工程专家的解释,厉王三十三年相当于晋靖侯(晋献侯之祖父)十三年(前846),铭文中的“晋侯苏”当是献侯于宣王六年即位后追称。这个解释是很成问题的:器物既是铭记战功的,何以要刻于二十多年后?而且当时无制作,又置时王的奖赏于何地?我们更倾向于认为,晋人的记录用的是宣王的年龄,而不是宣王的在位之年。假定宣王生于本文上节所考的厉王十一年(前854,是年厉王22岁),那么下及他即位之六年,为33岁,故晋侯苏钟铭文称“唯王三十又三年”。大抵共和期间因政局特殊,王室曾以厉王、宣王的年龄记事并非不可能,或者晋人在宣王即位后仍然沿用了其例。晋侯苏钟还有月相与日干支上的矛盾,或涉及各地干支系统的不同,工程采用改字的办法使之合谱,也是大忌讳。究其根底言之,工程原不知共和不单独纪年,从而将厉王的纪年提前了14年,这就使得西周后期铜器的排谱陷于一片混乱。《报告》(83页)将共和以下历谱列为工程的标志性成果之一,实际这部分历谱可能问题最多。如果将厉王的纪年下移14年,那么就可使历来令专家头疼的一些高纪年铜器排入,其中有的可能虽不用共和之号而实出于共和年间。
工程的金文历谱一并收录了《尚书》的《武成》、《召诰》、《毕命》诸篇中的部分历日干支。这类文献的史料价值当别作评判,但所记历日当大都出于后人的推排,未可盲从。尤其是来路不明的《武成》篇佚文中的历日,断不可仅由刘歆《世经》的推排就信以为真。同样的历日记录,古人按某种特定的历谱推排可以得到一种结果,今人按科学测定的合朔表推排则又得到另一种结果,况且月相问题自古迄今一直纠缠不清。是知不明古历,不知确切年代,仅靠这样的推排构建历谱,又以反求具体的王年,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获得成功。
现在可以说,工程对多学科方法的运用大部分是牵强的,所得结果也不免穿凿。如果套用西方人常用的一个比喻,那么也可说在工程所定的年代头上都悬着一把剑,只要稍微提出问题,剑都可能落下杀死这些年代。科学研究的基础本在实验和归纳,科技手段并不能普遍地运用于社会科学,同时科学本身也有它自己的缺陷,而泛科学化的理解又绝非是尊重科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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